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西陵区位于长江的西陵峡口,地属宜昌市,是宜昌市的政治、文化、商贸中心和旅游服务功能区,总面积89.9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42.73万。西陵区辖6个街道、1个乡,主要有西陵街道、学院街道、云集街道、西坝街道、葛洲坝街道、夜明珠街道、窑湾乡、宜昌开发区、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坐落境内。宜昌市西陵区境内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,证明了七、八千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,宜昌远古属西陵部落。据《宜昌府志》记载:夏、商、周三代,夷陵为古荆州地,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年)改夷陵置巫县。“夏商时为古荆州之域,春秋战国时为楚国的西塞要地,建有城邑,以后为历代郡、县、州、府的治所”。